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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中華民國護照所須的資料:

護照是出國旅行必備的證件,猶如國民身份證一般,凡是即將出國的人,都必須要申辦護照。
    
國民身份證正本(驗證後即刻退還),並請將正、反面影本分別黏貼於申請書正面(正面影本上換補發日期需影印清楚,以便登錄)。

2吋相片2張(最近半年內所拍光面白色背景、脫帽、五官清晰正面半身彩色照片,人像自下顎至頭頂長度不得少於二.五公分或超過三公分),不得使用戴有色眼鏡照片及合成照片。

男性國民須附上兵役證明如:退伍令(役齡及軍警人員有其他規定,可逕向領務局查詢)

工本費:新台幣:1200元

效期:10年

申請單位:中華民國外交部領務司

工作天數:(自繳費之次半日起算)﹕一般件為4個工作天;遺失補發為5個工作天。

工作時間:開放:週一至週五 上午:08:30— 下午:17:00
(中午不休息)(週六、週日及國定假日不上班)

 

★★提早1個工作天,加收新台幣300元;提前未滿1個工作天以1個工作天計算。

★★提早2個工作天製發者,加收新台幣600元。

★★提早3個工作日製發者,加收新台幣1000元。

★★已申請護照,事後要求提前或再提前製發並經本局或分支機構同意者,應另行繳交新台幣1000元趕件費。




台北辦事處

◎地址: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號3樓

◎電話:(02)23432888

台中辦事處

◎地址:台中市黎明路二段503號1樓(「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」廉明樓)

◎電話:(04)22510799 傳真:(04)22510700

高雄辦事處

◎地址:高雄市成功一路436號2樓

◎電話:(07)2110605 傳真:(07)2110704

花蓮辦事處

◎地址:花蓮市中山路三七一號六樓

◎電話:(038)33102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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